近日,高平市工商局在高平市龙渠村一废品收购站内查获7只型号不一、大小不等的翻新轮胎。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收购站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及方式是废品收购,销售新轮胎属超范围经营。经进一步询问当事人得知,这些新轮胎均为经过加工翻新的轮胎,是一个浙江人从河南省新密市拉过来,让其代销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来源:晋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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