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调查,涉及中、泰轮胎

  1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应巴西轮胎工业协会(ANIP)于2024年9月1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

微信图片_20250124085725.jpg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2年7月20日,巴西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6日,巴西开始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2019年1月16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0年1月16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3号决议,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但立即暂停实施对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终止且不再延长对乌克兰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


(来源:轮胎观察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中国轮胎商务网
很赞哦! (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若需转载需注明新闻来源及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他媒体、网站 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