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贸易与经济安全总司近日发布备忘录显示,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充气橡胶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因技术复杂性,决定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将继续推进。此举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据欧盟委员会2025年12月18日发布的“NOTE FOR THE FILE”文件,本次调查对象为用于小型汽车(含旅行车、赛车)及载重指数不超过121的公交车、卡车轮胎。调查于2025年5月21日正式启动,依据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Regulation (EU) 2016/1036)第5条展开。
文件明确指出,由于案件涉及较多技术细节,欧盟委员会决定暂不采取临时措施,以进一步审查相关证据与数据。根据程序,欧盟将在后续阶段完成倾销认定、损害评估及因果关系的全面分析。
若欧盟最终认定中国轮胎存在倾销并对本土产业造成损害,可能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直接影响中国轮胎在欧洲市场的价格竞争力。欧盟是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2024年相关品类出口额约占中国轮胎对欧出口总额的三成。

行业专家建议,相关中国企业应密切关注调查进展,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参与后续程序,包括提交评论意见、配合抽样调查、提供成本与价格数据等,以争取有利结果。同时,企业可探索市场多元化策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
根据欧盟反倾销条例,调查通常在13个月内完成,必要时可延长。本次调查的后续进展将取决于欧盟委员会的技术评估及各方举证。此外,美国、印度等国近年也对华轮胎采取多项贸易限制措施,全球轮胎贸易环境日趋复杂。
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是欧盟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核心法律,规定了从调查启动到措施实施的全流程标准。中国轮胎行业近年来多次应对欧盟贸易救济调查,此次案件的技术复杂性可能涉及产品分类、价格比对及产业链差异等多重因素。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