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披露关于美国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影响情况的公告,详情可见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内容。根据当时美国商务部发布的中国轮胎企业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及反补贴合并税率范围为30.46%至169.28%,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率合计为30.46%。

  日前,根据美国商务部最新发布的反倾销及反补贴初裁结果修正情况,因对某些企业税率计算错误从而调整了税率,修正后预计的反倾销及反补贴合并税率范围为23.36%至169.28%,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预计的反倾销及反补贴合并税率保持不变。

  以上为美国针对中国生产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继续保持关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若需转载需注明新闻来源及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他媒体、网站 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