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南港轮胎资材部前经理陈启清,利用掌管採购大权机会,长年向南港轮胎供应厂商,收鉅额回扣5亿多元,被判刑5年,併科罚金1,500万元确定,台北地检署因他的户籍地在新竹,昨嘱托新竹地检署发监执行。
陈启清在南港轮胎工作36年,但从19年前担任公司採购业务后,被控长期向22间原料代理商及报关公司收取回扣累积逾5亿元,还利用妻子境外帐户洗钱。
2014年7月16日,检警搜索陈启清夫妇新竹家中时,当场从陈家随处置放的大小鞋盒中,搜出高达2亿8,530万元现钞,另在陈男的OBU帐户内查扣424万美元存款。
陈启清夫妻于法院审理期间陆续认罪并分别获3,000万元、1,000万元交保,并与南港轮胎5亿元和解,台北地院2015年4月依违反《证券交易法》、洗钱等罪判陈启清5年徒刑,併科罚金1,500万元。
陈启清上诉高院后,日前突然撤回上诉,全案确定。北检收到陈启清的定谳判决卷证后,昨嘱托新竹地检署发监执行。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