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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抽成30%惹众怒 锦湖轮胎单方抬价能成吗?

2017-06-19中国轮胎商务网

  近日,“苹果打赏抽成事件”一路发酵,闹得沸沸扬扬。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苹果公司近日更新规定:在App内向原创作者的“打赏”属于“应用内购买”,所有苹果用户打赏支付须使用苹果官方支付渠道,并要向苹果分成30%。如果拒绝执行则有可能导致应用下架。通知发出后,国内APP运营商有的选择妥协,有的坚决不从。

  苹果这种蛮横的“媷羊毛”行为和霸王条款,已引起全球众怒,华尔街、日本媒体纷纷怒批苹果吸血,不能容忍。而“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和腾讯,则选择向苹果说“不”。微信宁可把打赏及二维码打赏全部撤下,也不向苹果低头,而马云的UC浏览器,也郑重宣布关闭IOS打赏功能,向苹果说不!没错,马云马化腾,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与苹果强硬宣布收取渠道费类似的是,在双星收购锦湖轮胎的事件中,锦湖轮胎单方面宣布提高商标使用费。据韩媒报道,日前有信息显示,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锦湖轮胎(Kumho Tire Co. Inc.)债券人之间的协定,有可能不被履行。6月12日,锦湖韩亚集团(Kumho Asiana Group)董事长朴三求单方面发表公告表示,“锦湖”的商标使用费,将由年销售额的2%提升至5%。

  此前,据《中国汽车报》报道,由于韩亚集团董事长、锦湖轮胎会长朴三求拒绝授予青岛双星锦湖轮胎商标使用权,青岛双星收购锦湖轮胎一事再次陷入僵局。拒绝出让商标使用权,被业界称为朴三求阻止锦湖轮胎大权旁落的杀手锏。而当时也有分析称,如果不能获得锦湖商标的使用权,青岛双星未来或将不会对锦湖轮胎进行收购。

  此次朴三求单方面发表公告,要求提高“锦湖”的商标使用费,并称商标的强制性使用期限将由5年延伸至20年。根据锦湖轮胎2016年度约181.4亿人民币的销售额计算,按照5%比例,那么双星集团每年需要多支付约5.4亿元人民币。

  5.4亿元人民币,是什么概念?翻看国内首家 A 股上市的民营轮胎企业,2016年在世界轮胎厂商75强中列第23位的赛轮金宇,2016 年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 亿。这意味着双星集团每年多支付的价钱,相当于1.5个赛轮金宇公司每年产生的净利润。

  据韩媒报道,如果锦湖韩亚集团再不将锦湖轮胎的商标权授予青岛双星,锦湖轮胎有破产的可能。而据国内媒体报道,双星集团已经明确告诉以韩国产业银行为首的锦湖轮胎债权人,他们不可能接受朴三求这份公告中的意见。

  青岛双星入主韩国锦湖轮胎,这原本是一次双赢的并购,却一直波折不断,枝节横生,此次锦湖轮胎单方面抬价,又让这一跨国并购顿时悬念丛生。

  “什么是成功的并购?一句话,就是并购项目要看得懂、买得起、管得了、用得着 。”跨国并购不是一“买”到底,可以说“不”。我们为敢于捍卫自身利益的中国品牌企业点赞。相信通过越来越多的海外并购实践,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能力会慢慢增强,不仅能够发展壮大自己,在世界舞台上崭露头角,也树立了更好的中国企业形象、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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