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科学、规范实施,国家认监委本着“责权一致、控制风险、保证质量”的原则,基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风险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进行了修订。经对比,此次实施规则修订不涉及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改变,仅是对管理要求方面的调整。
新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编号:CNCA-03C-027:2013替代CNCA-03C-027:2001,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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