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货运车辆及专项作业车,下同)每日22时至次日早6时允许在西三环、北三环、东二环、西二环、北二环及二环、三环之间的道路和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城市核心区域南二环(含)、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东三环全天限制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内区域通行。
三、蓝牌照货运车辆、轻型新能源货运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运车辆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限制在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其他时间此区域可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通行。
五、对于确需在主城区货车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保定交警”APP线上自助办理或到市民服务中心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新能源工程运输车办理通行证可放宽通行时间和路线。为提高通行效率,无需进入主城区的车辆可绕行保定绕城高速(荣乌高速—京昆高速—沧榆高速—京港澳高速)。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主城区各区政府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八、本通告自2022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6月8日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