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轮胎商务网
数据中心 资讯 正文

宁波:取消核载0.75吨为标准的限行措施

2022-11-05中国轮胎商务网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放宽市区部分货车通行规定的公告,对现有的货车限行政策进行调整。

  主要包括:取消0.75吨以下限行措施,放宽轻微卡通行时间和通行吨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状货车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调整部分货车的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放宽部分时段的货车通行限制,同步取消以核载0.75吨为标准的限行措施,其它时段维持现状规定:

  1、核心区:07:00-09:00、16:30-18:30,放宽所有微型和两类轻型(浙B号牌的封闭和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通行,其它货车禁止通行。06:00-24:00,放宽所有微型和两类轻型(浙B号牌的封闭和厢式)载货汽车通行,其它货车禁止通行。

  2、中心区:07:00-21:00,放宽所有微型和两类轻型(封闭、厢式)载货汽车通行,其它货车禁止通行。

  3、边界道路及货车通道:原规定中可通行的核载0.75吨以下货车放宽变更为所有微型和两类轻型(封闭、厢式)载货汽车,其它货车禁止通行。

  4、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在中心区及其边界道路内通行。

  二、放宽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的通行限制,允许在除城市快速路外的其它道路通行。

  符合要求的“皮卡车”可至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变更登记为多用途货车,享受前款通行政策。

  三、受限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可申领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其中2022年11月3日前已注册登记上牌的浙B号牌车辆,也可按照原规定通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2月20日起实施,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2022年11月3日

来源:卡车之家打 印关 闭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特别注意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为您服务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版权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23 Tire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Tirechina.net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302号
服务热线:0754-88650298 在线服务QQ:1525237793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