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湖北省公路货运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公路货运企业做大做强,其中给予最高奖补达100万元。
根据《通知》内容,能够享受奖补的公路货运企业为:湖北省境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其主营为道路货物运输的公路货运企业。
企业需要具备四项条件:注册地在湖北省境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列入交通运输部一套表中符合奖补政策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名单;企业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建立了企业统计制度,安排专人开展了公路货物运输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保存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符合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奖补?对于2022年8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排名全省前30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其中,排名前10位分别奖励100万元,排名11~20位分别奖励60万元,排名21~30位分别奖励50万元。
对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较2021年全省公路货运企业平均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前50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其中排名前10位分别奖励100万元,排名11~30位分别奖励60万元,排名31~50位分别奖励50万元。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同一公路货运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仅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