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部门、各省市陆续发布了货运行业新规,包含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车防疫通行限制、货车禁限行、专项治理等,这些措施大多在本月初已开始实施,卡友们可以看下有没有自己常跑的区域:
01
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
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货车市内通行限制
6月1日,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指南,其中提出,放宽市内通行限制。
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02
广东省
全面取消低风险地区货车防疫通行限制
6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知,通知提出:
一、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
二、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
三、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03
辽宁省
全面取消低风险地区货车防疫通行限制
辽宁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要求:
一、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
二、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严禁擅自加码,切实保障通行。
三、进一步加大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的纾困解难力度,对辽宁籍ETC货车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省内高速通行费和服务区加油费用,活动期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底。
04
广西省
启动公路货车治理专项行动
据《广西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介绍,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6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月至少集中十天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全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以“百吨王”和三类大件运输车辆为重点,特别是对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较密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部分路段以及高速公路入口等重点路段。
05
天津市
放宽本地号牌皮卡进城
天津市人民政府便印发了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出“车辆类型注册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本地号牌载货汽车,可申领货车专用通行码,车辆可不受外环线及以内道路非高峰时段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载货汽车禁行道路除外)”
06
陕西宝鸡
允许新能源轻型货车24小时在市区通行
为进一步加快宝鸡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陕西宝鸡市决定从5月31日起允许新能源轻型货运车辆(4.5吨(含)以下,悬挂新能源号牌)24小时在市区所有道路通行。
对宝鸡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绿色货运车辆(4.5吨(含)以下)燃油车辆,除早晚高峰(07:00至09:00,17:00至19:00)外,办理通行证后通行。
07
山东济南
专项整治,为期一个月
为深入打击高噪音、扬尘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支队研究部署,定于202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3类”重点车型:
大货车(渣土车)、轻型自卸货车、摩托车。
(二)“8类”重点违法:
乱鸣笛、闯禁区、闯信号、未悬挂号牌、超速、蓬盖不严(撒漏)、号牌不清晰、非法改装。
三、整治时间轴
(一)动态流动查处阶段(18时至20时)
济南交警围绕辖区城市出入口及重点路段,重点整治乱鸣笛、闯禁区(高峰时段禁行)、闯信号、未悬挂号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二)定点联合查缉阶段(20时至22时)
1.整治区域:12345市民服务热线集中诉求路段、辖区内摩托车、大货车(渣土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重点违法区域;
2.整治违法:乱鸣笛、闯禁区、闯信号、未悬挂号牌、超速、蓬盖不严(撒漏)、号牌不清晰、非法改装。
(三)夜间巡防管控阶段(22时-次日6时)
济南交警按照双时勤务模式落实巡防管控,对大货车(渣土车)证件、号牌、灯光、外观、核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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