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对国III柴油货车分阶段限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
第一阶段拟从2023年1月1日起,每日7时-24时在市中心区限制国III柴油货车通行;
第二阶段拟从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时-24时在市区(较市中心区大)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
第三阶段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
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并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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