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并购山东胜通钢帘线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发布公告。
2021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021年4月29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山东大业股份当前持有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至今,山东大业针对胜通钢帘线的生产、采购、销售和研发等方面进行了梳理、优化和整合,包括但不限于派驻高管团队、推动员工招聘、优化团队结构、统筹材料采购、统一调度销售、加快客户开发、研发整体规划。目前,胜通钢帘线的员工数量、产能利用率、订单数量等经营指标已较前期有所改善。
已完成支付9亿元剩余8亿款项将于明年4月20日前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大业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分别于2021年4月支付投资价款3亿元(含保证金2亿元),2021年6月支付投资价款3亿元,2021年9月支付投资价款3亿元。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剩余投资价款8亿元将于2022年4月20日前支付,公司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人等磋商和落实融资条件和细节,以期达成适合公司的最终融资方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应用指南,在山东大业完成支付全部170,000.00万元投资价款后,标的资产将纳入山东大业的合并报表。
胜通集团造假不影响公司并购
近期,山东大业关注到山东胜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因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存在财务数据造假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等措施。
山东大业表示,胜通集团及其证券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胜通钢帘线等主体的财务造假事项发生在2013年至2017年,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期为2019年和2020年,期间不存在任何重合,2019年和2020年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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