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通报了第四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涉及新乐市泽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案。
10月13日,执法机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处于生产状态,拒不接受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大门敞开,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废气无组织排放逸散严重,厂区外刺鼻性气味明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有关规定,处罚款13万元整,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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