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7月1日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消息,其执委会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26年8月。
鉴于反倾销税即将到期,应欧亚经济联盟轮胎生产商申请,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2020年8月19日开始进行日落复审。
欧亚经济委员会调查认为,一旦停止反倾销措施,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可能继续在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倾销,并对联盟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复审决定延长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据了解,201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针对不同生产厂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不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7日。由于进行日落复审,2020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已决定将反倾销措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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