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海高新资源公布,于2021年2月9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荣拟向青岛东远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售青岛星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股权的51%,代价为510万美元。该集团于完成后预期将确认净收益约170万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股权分别由以下各方拥有:天荣拥有51%、伊克斯达拥有20%及豪星拥有29%,而伊克斯达于本公告日期尚未注入其部分注册资本200万美元。目标公司拥有两家在中国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为青岛星华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青岛韦斯泰智能装备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未缴付)。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集团各成员公司尚未于中国开始经营或发展任何轮胎回收厂房,因此,目标集团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尚未产生任何收益,目标公司管理层一直就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环保轮胎回收厂房的可行性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磋商。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可令该集团变现其于目标集团的投资,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并巩固其财务状况。因此,全体董事认为,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出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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