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补贴第四次复审初裁结果。
本次初裁中,多路驰、龙跃、安驰、三角四家轮胎企业因拒绝配合调查,被裁定的税率为116.50%(见表2)。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青岛福临轮胎有限公司、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作为未被选中公司,其税率取前次调查税率的均值为20.05%。
本次发布的是初裁结果,不具备最终效力,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本裁决发布后120日内做出最终裁决。如最终裁决采用了初裁结论,美国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评估所有调查期内所有适用商品的反补贴税。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