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广饶县人民政府发布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公告,699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案已调查终结。其中,包括22家橡胶轮胎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0年8月13日的《中国广饶政府门户网》以公告方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但是这些企业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
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其经营资格终止,应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公告送达届满次日起60日内向广饶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广饶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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