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宁波海关查获大量废旧轮胎,重约3.16吨。根据《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这些废旧轮胎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宁波海关已对这批轮胎做进一步核查,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废旧轮胎是国际公认的有害垃圾,被称为“黑色污染”。具有很强的抗降解性,且在回收脱硫、除杂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容易引发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传播有害生物等问题。因此国家明令禁止进口这些“洋垃圾”。
黑心商家冒着违法风险,进口这些“洋垃圾”显然不是为了做拖鞋。按吨购买的废旧轮胎经过挑选、分类后,破损严重的被出售给加工橡胶颗粒的小作坊;勉强能用的则经过一番打磨、刻花、刷油,转身变成价格不菲的高端货,流入电商平台或二手轮胎交易市场。如果车主买到这种轮胎,结果可想而知。
本次查出进口废旧轮胎并非个案。2017年,厦门海关曾查获310吨企图从美国、日本走私入境的废旧轮胎。2017年2-3月,浙江天台县某公司先后从日本购买了3柜带钢丝的废旧轮胎,从美国购买了10柜带钢丝的废旧轮胎。宁波海关表示,2017年以来已连续查获禁止进口的废橡胶、废轮胎20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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