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子名下60亩土地早已被抵押、查封,然而老总孙某仍在一个募资酒会上忽悠称土地要开发,通过一家投资公司募资5000余万,让投资款打了水漂。近日,北京金运通大型轮胎翻修有限公司(简称金运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也因此被追究刑责,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4年,罚金8万。
酒会上“画饼” 吸引大量投资
2016年9月7日,一个酒会上,金运通公司负责人孙某在台上“画了个大饼”,他说厂子名下的60亩土地一旦进行房地产开发将收益颇丰,让众多投资人纷纷刷卡投资,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土地不仅是工业用地,而且早在2015年就被抵押、查封。
经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间,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以北京金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商公司)并购金运通公司的项目名义,以投资该项目可获取高额利益为由,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诱使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被告人孙某参与吸收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后于2017年9月7日被传唤归案。
被害人张女士说,她在2016年9月6日,参加了金商公司举办的酒会,在那里见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介绍他做了很多项目,现在看到北京的发展前景来京做项目,大家一起赚钱。酒会后,王某带她认识了孙某,孙某说其实际控制的金运通公司在雁栖湖附近有60亩土地,地理位置优越,这块土地开发建楼之后肯定供不应求。很多人听说了介绍后,当场投资,张女士也先后投资了20万,两个月后就听说金商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出事。发现投资款一去无回,她选择报案。
投资人李先生的经历和张女士如出一辙,李先生说,酒会现场主持人宣布当场总共集资了3800余万元。他说此前还被孙某带着参观了轮胎厂,对方说虽然轮胎厂停工,但只要有业务就能赚钱,那块土地会开发楼盘。大量投资人均指认孙某在那场酒会上对投资人讲话进行宣传,宣称金运通公司与金商公司共同开发怀柔用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等,建成后价值6亿元,鼓励大家投资。
隐瞒抵押事实 终审获刑4年
供述中孙某称,金运通1990年注册成立,他是股东之一,该公司从2016年春天开始处于停业状态。同年9月初,他通过朋友认识了金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想投资金运通,并邀请他先参加9月7日的酒会,想通过他在酒会上试试投资人的意向。9月15日,王某拿着企业并购协议与孙某签订,内容为金商公司投资1.3亿并购金运通。但孙某说,从始至终王某只转给他300万,他都用来还钱了。
孙某说,王某应该支付第二笔资金2500万,一直没有到位,才发现金商公司出事。孙某承认,他口中的土地早已分别抵押给了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并且土地已经于2015年下半年被西城法院查封。他在酒会上并没有说出实情,他打算筹到钱还清解除抵押后,拿土地证办理开发建设手续。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在案证据体现出的酒会布置情况、宣传口径以及参与人数来看,任何具有正常社会认知的人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募资酒会。孙某也在酒会上进行了虚假宣传来吸引投资。综上可以认定孙某明知自己是在参与募资行为,对孙某辩解不予采信。根据9月6日酒会时间点划分,孙某应承担投资人在金商公司的相应投资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孙某的犯罪数额为5000余万元,判决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4年,罚金8万元。后孙某上诉,北京市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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