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拟提前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时间表,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信息表示:从2019年7月1日起分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第一步先主要针对重型燃气车和公交环卫领域的重型柴油车。
《征求意见稿》信息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凡在规定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目前,全国汽车排放统一使用“国五”标准,“国六”分为“国六a”和“国六b”两阶段,原计划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全国统一实施。但为进一步防治生态污染,国务院此前曾于2018年6月27日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表示对部分重点地区,可先行实施“国六”标准,北京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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