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审议《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山东省副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书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继续落实“减”的要求
山东省化工产业突出的问题是小、散、乱,必须在提高生产集中度上下功夫,通过关停并转,使生产能力向优势企业集中。
一是园区数量要“减”。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争取将化工园区缩减到100个以内,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化工园区散乱的现状。
二是企业户数要“减”。要以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和交通、仓储、经营企业评价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压减企业数量,有序关停安全、环保评级为“差”且生产规模小、财税贡献低的企业,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关闭20%的化工企业。要督促各市、县(市、区)确定关停企业名单,落实责任部门,对每个关停企业制定具体的关停方案,争取2年内全部完成关停任务。对于列入关停名单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实行停水停电、设备拆除、余料废弃物清除、职工安置、工商注册吊销“五个到位”。
三是安全隐患要“减”。虽然“大快严”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针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一刻也不能停止。要持续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减少风险隐患。特别要深入实施好《山东省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行动计划》,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杜绝各种形式的新增挂靠车辆,严格整治道路危化品运输介质不符,全面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继续坚持“严”的标准
山东省化工产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与监管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很大关系。最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化工类问题中,其中一条就是“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对此,我们务必引以为戒,既要严格行业标准和执行政策,又要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严把行业准入。要严格执行化工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对产能过剩、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不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严格控制,做到超出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项目坚决不上,安全风险难以控制的项目坚决不上,资源消耗量大的低水平外延项目坚决不上,真正把化工行业建设成为高端高效、绿色环保的产业。
二是严抓园区认定。龚正省长强调指出,设立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绝不是对园区认定标准的降低和放宽,更不是“开后门”“留天窗”。希望大家从严评审、从严认定,特别要注意各申报化工园区必须符合已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并与所在市或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
三是严格评级评价。要指导督促各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评级评价中介机构招标确认工作。要强化评级评价结果运用,提出关闭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对上一轮“差”评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仍为“差”的,列入关闭淘汰名单。对上一轮“中”或“优”评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为“差”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列入关闭淘汰名单,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要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对各市工作情况统一检查验收。
继续推进“迁”的部署
长期以来,山东省化工产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有的化工园区内存在“插花”村居,有的地方存在“化工围城”“化工围村”现象,各部门要以落实国办发〔2017〕77号文件为契机,扎实做好涉化企业、村庄、学校的搬迁工作。
一是科学组织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
《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要尽快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实施。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研究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分类制定处置措施,科学组织实施搬迁改造。要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等问题。
二是督促市县做好园区内村庄学校搬迁。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对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达不到国家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对于市、县(市、区)政府已编制规划并承诺搬迁的,要督导市、县(市、区)政府制定搬迁方案,有序组织搬迁。2020年6月30日前完不成搬迁的,要取消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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