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进口轮胎进行现场检验
据江苏检验检疫局统计,2017年全省共进口轮胎1380批次、7393吨、金额331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4.2%、106%、96.9%,进口轮胎质量稳定,无安全性能不合格。
江苏地区进口轮胎品种有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工业车辆轮胎、农业用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进口口岸主要有常熟、昆山、苏州、无锡、常州等。江苏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轮胎实施严格检验监管,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CCC标志使用情况,定期抽取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安全项目的检测,保障进口产品质量。
获悉,各进口口岸还结合当地进口品种和企业特点,形成监管特色,如常熟检验检疫局深化进口企业“自我维权,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企业对轮胎进口安全质量保持重视,检企协作共同把关,降低了进口产品质量风险;苏州检验检疫局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加以复制,提出“预检”模式,货物入保税区时预先实施检验,检验合格的轮胎在出区时实行核销放行;常州检验检疫局“一放一抓,重心后移”,突出信用管理,解放到货检验监管精力,加强后续监管。
汽车轮胎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商品,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消费类商品之一,列入质检总局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江苏检验检验局高度重视进口轮胎质量安全监管,对轮胎的强度、耐久性能、高速性能、脱圈阻力、低气压等安全性能定期抽检,并在现场查验中重视核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CCC标志使用情况。
据悉,2017年未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仅发现1批次产品因无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检验检疫部门及时监督企业销毁,切实维护了国内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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