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连日来的侦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部门侦破一起电动车、摩托车的内外胎假冒案,收缴标有“朝阳”注册商标的假冒外胎460个、标有“正新”注册商标的假冒内胎140个及商标贴纸4卷,涉案金额为2.4万余元,最终罚款3.6万元。而上半年的另一起假冒轮胎案,罚款也将近30万元。
今年10月,江北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正新轮胎和朝阳轮胎的厂方打假人员的举报,称在江北辖区有人大量销售两公司的假冒产品。正新轮胎和朝阳轮胎是我国市场上知名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轮胎品牌,轮胎质量在行业内普遍受到好评,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商家盯上了这一块“蛋糕”,以劣质轮胎冒充正新和朝阳品牌获取高额利益,严重侵害了厂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内有大量的电动车、摩托车的内外胎。经“正新”“朝阳”注册商标权益人现场鉴定,该公司内的460个外胎标有“朝阳”注册商标、140个内胎标有“正新”注册商标和4卷贴纸商标均系假冒,侵犯了注册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当场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且罚款3.6万元。
这是江北区今年查处的第二起假冒轮胎案件。上半年,他们就查处了王某经营的假冒“朝阳”“正新”轮胎的案件。当时,标有“正新”注册商标的电动车轮胎1155个,标有“正新重爪龙”的电动车轮胎120个,标有“朝阳”注册商标的电动车轮胎1392个,标有“朝阳大无畏”的电动车轮胎531个,上述3198个轮胎均系涉嫌侵犯“正新”和“朝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了没收上述3198个侵权轮胎,并且罚款292370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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