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泰国的轿车轮胎查验时,发现该批轮胎没有加施“CCC”认证标志,该批轮胎共计1200条、货值49200美元,目前该批货物已办理退运手续。这是青岛口岸检出不合格轮胎数量最多、货值最大的一次。
据介绍,未加施“ccc”标志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惯例,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现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对强制性产品的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可简称为“CCC”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产品,需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应主动与供货商沟通,充分了解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并加强自我核查验证,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注意增加涉及“CCC”产品认证方面的条款,以免造成进口退运、甚至处罚等情况,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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