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方面了解到,日前,由于涉嫌协议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韩泰轮胎 Hankook 被中国代理商送上被告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了反垄断诉讼案件。
和许多受害代理商一样,武汉市汉阳光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光明)不甘忍受外企垄断控制,率先打响了中国轮胎行业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第一枪。
合作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98年6月的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韩泰)是以轮胎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其两股东都是韩国企业韩国轮胎株式会社设在中国的外资企业。韩泰轮胎全球销量排名第七,全球设有七家工厂,中国三家,近年来中国销量第一。在中国,上海韩泰通过和全球韩泰轮胎工厂签署排他性总经销协议,控制了韩泰轮胎在中国的全部货源,还通过汽车初装配件市场牢牢锁定了已经初装配套了韩泰轮胎的替换胎市场,占有全部市场份额。
据了解,早在2012年1月15日,武汉光明就与上海韩签订有《特约经销合同书》,合同约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前者取得韩泰牌轮胎湖北境内的特许经营代理商资格,经营期限到2018年12月31日届满。
“缺乏起码的企业诚信,我们开疆展土,最后取消我们代理商资格,这是卸磨杀驴。”武汉光明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2016年,自己带领团队苦心经营,努力按照上海韩泰制定的商业策略,积极帮助韩泰方面在湖北开拓下游零售店600多家,得到的却是上海韩泰拒付已承诺的奖励金,单方终止供货。“去年5月至今,在合同没有解除和书面告知的情况下,对方就单方面停止供货、拒绝交易。货源被断后,没有现金流。
之前,公司为了完成销售任务,拼命多采购轮胎,导致债台高筑,现在高利贷上门逼债,银行纷纷起诉,要求还钱,上海韩泰查封冻结我全部资产,我就只差像韩泰卡车轮胎代理商武汉双维轮胎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李业虎在2015年10月12日凌晨一跳了。”杨雄杰介绍,他表示,全国像他一样遭到上海韩泰起诉命运的代理商近百家。我们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查询,显示:上海韩泰魏原告,各地代理商魏被告的已决案例有近50家。
“起诉反垄断,还原事实真相,讨一个公道、追求公平正义。就是死,也要死而瞑目”。武汉光明公司负责人坚定地表示,他不会选择走李业虎之路。
为谋暴利,巧取豪夺,不择手段
据当事人诉称,更为卑劣的是,合作过程中,上海韩泰在自愿接受武汉光明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货款支付方式的同时,在没有实际发生分文的银行承兑贴息费用支出的情况下,却利用其对武汉光明和韩泰轮胎替换胎市场的控制力,在计算奖励金时,强行扣取武汉光明承兑贴息款100多万元。
限定区域,限定产品规格类型,高价供货,同时要求代理商低于进货价按照限定的最低价销售给零售店,指定销售数量目标,承诺达到销售数量目标和滞销产品数量类别目标,就给予奖励金,100%享有奖励金时,就可以覆盖价格倒挂损失还有些许盈利。
但是奖励金政策不透明,相关政策文件的原件并不给代理商,代理商要求兑现时,上海韩泰却抵赖不认账,代理商无法主张和要求兑现,这些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几十份判决书中可以看出来,该院均判定特约经销合同书约定的销售奖励金政策因代理商无法提供原件,而上海韩泰对复印件的真实性不认可,所以对代理商要求奖励金的主张不予支持,况且按照特约经销合同约定代理商存在违约的,上海韩泰可以不给付销售奖励金,即使不违约上海韩泰要不要给代理销售奖励金、何时给付、以什么方式给付,都是上海韩泰的单方行为,销售奖励金不是合同对价,不是上海韩泰必须兑现的义务。对此合同条款,徐汇区人民法院在数十件案件中全部支持了上海韩泰的主张,驳回了全国各地代理商的主张。
“如当事人所述,这是一起发生在轮胎行业商品流通领域典型的违法垄断现象。”武汉某高校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案相关商品市场是韩泰牌轮胎替换胎批发市场,相关地域市场应是中国湖北省境内。
在上述相关市场内,相对于其他经营者来说被告资金实力雄厚,具有明显的渠道优势、技术优势,是其他经营者无法比拟的。
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销售渠道方面,被告完全控制着韩泰轮胎的上游货源渠道,占有了韩泰轮胎在中国全部的市场份额,其他经营者如果不通过被告就无法得到韩泰轮胎货源,对被告的依赖程度极高。
从轮胎的用途、外形和技术特点方面,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和《轮胎使用与保养规程》GB/T9768-2008以及汽车年检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汽车和轮胎安全与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换装机动车新胎应当同轴同换,同轴应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花纹。否则车辆会因不符合安全技术强制要求而认定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法通过机动车检测,无法上路行驶。
现实中,作为机动车必要配件,韩泰牌轮胎一旦被初装配套到某品牌汽车上,技术要求、兼容性就锁定了有替换轮胎需求的汽车消费者,韩泰轮胎的消费者就被限定在原装配套有韩泰牌轮胎的汽车消费者范围内,与其他品牌轮胎具有不可替代性,上海韩泰在相关市场具有当然的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就因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为了支持鼓励公平竞争,规制的是反竞争行为,这位竞争政策专家介绍。
垄断背后,中国消费者买单
据湖北的其他几家韩泰轮胎代理商和特约专卖店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过程中,不仅强行限定代理商韩泰轮胎最低转售价格,还限定了零售专卖店最低销售价格,经常检查,发现了私自调价的,会受到处罚。上海韩泰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以不公平的高价将轮胎批发给代理商,这些高价都高于市场零售价格。
与此同时,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海韩泰还强制搭售滞销品种轮胎和附加将销售数量目标与销售奖励金相绑定,设置合同一旦解除,上海韩泰就可以免除给付销售奖励金的义务,还要求代理商承担其并没实际发生的承兑利息,这些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都是特约经销合同和销售政策中的具体条款隐晦地约定的。“我做了这么多年代理商,如果不是这次回头看,仔细想,还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团队如此玩命的为上海韩泰工作,最终却还是走上了生意本钱亏空、资产被抵押、被查封,欠下银行和高利贷超过1000万元的不归路。在做韩泰轮胎代理之前,我的现金和固定资产都还富裕,日子过得很好,自打做了韩泰轮胎的代理生意后,老是紧巴巴的,到如今,账上仅剩的几万元现金被上海韩泰冻结了,所有的房产之前就抵押给了上海韩泰,现在又被再次查封了,动弹不得。”武汉光明负责人还介绍做上海韩泰生意被要求所有股东都对发生的业务提供概括性连带责任担保,我家庭成员都是贸易公司的股东,如今一家子都搭进去了。
对此,反垄断专家宁公竟(化名)指出,通过分析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可以判断,上海韩泰通过控制韩泰轮胎货源,控制了韩泰轮胎的价格、数量和其他交易条件,依靠技术兼容性,进一步锁定了下游替换胎销售市场,具有市场控制地位,通过协议限定最低价格,要求代理商高买低卖,用高额销售奖励金为诱饵诱惑代理商上钩,代理商卖了产品发展了零售店后又不认账不兑现承诺,动不动就解除合同拒绝交易;这个案件不仅涉及到垄断,还存在霸王合同条款的问题,合同违约纠纷和垄断纠纷交织在一起了,对于法官审判,是一个挑战。最终如何认定,我们希望看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公正裁判。
其他经营者只有通过获得上海韩泰特许经营权,与其建立经销、分销、零售关系才可能取得销售韩泰轮胎的资格。所以,上海韩泰具有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韩泰轮胎批发销售市场的能力,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我们代理商的利益,更损害了中国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武汉光明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上海韩泰的不法垄断行为已经导致企业损失高达3000多万元。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近几年来,上海韩泰以代理商拖欠货款为由,一意孤行地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大批量起诉全国各地代理商,诉讼请求都是提前解除合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等。我们还发现,上海韩泰在案件中对于全国各地代理商提出的销售奖励金政策一概否认,拒不认账。究其原因,除了如武汉光明公司相关负责人诉称的想借机不给奖励金外,从上海韩泰主办的实名公众微信号所披露的信息可以得到答案:这与上海韩泰轮胎销售策略重大调整有关,韩泰轮胎在中国代理商已经替其发展替换胎零售网点接近3000家后,卸磨杀驴,意图用近两年陆续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如青岛捷轮通商贸有限公司等,陆续接管全国零售店,改间接控制为直接控制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所以终止与代理商的合作是需要做的第一件事;至此,上海韩泰大面积起诉自己公司的代理商就不难理解了。
上海市发改委官网上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4月12日,上海市物价局对于上海韩泰上文所提的违法垄断行为进行查证属实,以第252016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查处,上海韩泰承认垄断,没有对上述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披露,2016年9月,对于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政策和执行概政策中涉及到的商业贿赂行为也给予了查处,以徐市监案处字[2015]第0402015100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过1593万多元,罚款数13万元。上海韩泰同样承认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商业贿赂的处罚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据某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竞争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已经掌握的上海韩泰不正当竞争行为还不仅限于积分兑换“卓越卡”,还包括给予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价外好处或现金或有现金价值的物品、旅游消费,给予零售店的翻牌奖励金和店面装修款等。
据这位执法人员还介绍,上海韩泰挖其他轮胎销售渠道的“墙角”,用各种手段让原本销售其他品牌轮胎的零售店“翻牌”转而卖韩泰轮胎,上海韩泰自己或通过当地代理商给予这些被策反的零售店老板和业务员“翻牌奖励金”,零售店重新装修布置店面全部由上海韩泰出资,这种现象已经有多家被挖“墙角”的品牌轮胎投诉过来。
上海韩泰上述轮胎销售策略的行为危害和后果是:造成了没有执行该销售政策的国内其他轮胎经营者市场竞争力降低、丧失和减少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其行为具有反竞争性,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其企业成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增加了外部社会成本,以各种销售策略维持高价,加重了消费者负担,最终上海韩泰获得高额企业利润,这也是有违商业道德的行为,与我国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政策相违背,必须受到规制。本报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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