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利司通株式会社宣布,在对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的专利侵权案中胜诉。
普利司通认为三角轮胎使用普利司通拥有专利权的冬季胎花纹※制造并销售轮胎的行为,侵犯了普利司通专利权,于2013年10月向中国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5年7月,法院认定三角轮胎侵权成立,并对其做出停止制造和销售相关轮胎,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的判决。对此判决三角轮胎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确认普利司通胜诉。
普利司通始终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不正当使用或侵害本公司专利、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今后也将严正处理。普利司通将坚持以优先确保客户安心、安全作为基本原则,致力于维护与提升品牌价值。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