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轮胎在美国联邦法院诉讼案中取得空前胜利,于2015年2月16日迫使曾指控森麒麟侵权的日本东洋轮胎株式会社签下Covenant Not to Sue (永不起诉保证),承认森麒麟的产品并未侵权,并保证永远不会因此提告。
2013年8月,日本东洋轮胎针对主要来自中国的轮胎产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22家轮胎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侵犯其8种不同轮胎花纹设计专利,要求ITC展开所谓的337条款调查。为了避免昂贵的应诉费用,多数被告最终不得不跟东洋轮胎达成和解协议。在其准备的和解协议中,东洋轮胎还迫使这些被告答应不得生产、购买或销售在该337调查案中没有被列为被告的一些产品,其中包括森麒麟轮胎(美洲)公司销售的路航品牌CLV6超高性能轮胎。东洋轮胎从来没有在任何行政或司法案件中(包括该337条款调查案)把森麒麟列为被告或者指控路航CLV6轮胎为侵权产品。
森麒麟对此未予理睬,因为森麒麟一直坚持走自主研发的道路,所有的花纹和产品均取得相关专利权证书。为了便于更好地市场推广,森麒麟将CLV6花纹整合推出LS588系列产品。然而东洋轮胎却于2014年8月给森麒麟发出警告信,指控CLV6和LS588的胎面设计均侵犯东洋的美国设计专利,要求森麒麟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
面对一些外国公司为了保护其市场份额,频繁指控中国产品侵犯其注册专利,作为民族轮胎品牌的代表森麒麟奋起反击,森麒麟轮胎(美洲)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向位于洛杉矶的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日本东洋轮胎株式会社及其美国诸下属公司滥用专利,要求法院禁止东洋轮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在中美法律界和轮胎行业引起极大关注。
经过双方律师激烈交锋100多天,东洋诸被告终于在2015年2月16日彻底败诉,并签下《永不起诉保证》,无条件地承认森麒麟的设计并未侵犯东洋的美国专利。历年来,中国产品在美国屡遭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像森麒麟这样反守为攻并大获全胜,史无前例,是中国轮胎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实用性范本。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秦龙先生表示,面对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挑战,森麒麟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理念,秉承着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的宗旨,推动企业迈进工业4.0时代,争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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