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我国轮胎出口的主要目的地是美国和欧盟。但是美国商务部近期初裁部分中国轮胎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若仲裁结果不变,中国轮胎业将面临17.7%至81.3%的惩罚性关税。而欧盟又从2015年起将中国从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名录中毕业,不再给予关税减免优惠待遇。美国和欧盟的这两个传统轮胎出口市场前景堪忧,新兴市场的开发需求显得尤为急迫。
自2015年2月8日起,我国轮胎出口至墨西哥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墨西哥近期通过的法令中调整了几个海关税则号的最惠国税率,其中包括新增的税则号4013.90.99(摩托车用橡胶内胎)和税则号4011.40.01(摩托车用新的充气橡胶内胎)。墨西哥方面认为,其国内无上述产品的生产,而其相应进口国却往往并未与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所以,该国决定将上述两个税目号的轮胎产品的进口最惠国税率从原来的15%直接降为零。
在此,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提醒我国轮胎外贸企业,牢牢把握此机遇,充分利用零关税优惠,加大开发墨西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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