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通报全省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省经信委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刘绪聪在回答记者问题时表示,目前山东全省有1172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季度实现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15.23亿元。
刘绪聪指出,推进“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对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省经信委等部门围绕推进“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运用税收优惠到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手段,推进省内资源综合利用。
据悉,省经信委组织落实好国家关于扶持和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同税务部门按时对符合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认定。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些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或减按90%计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011—2013年3年间,我们重点支持了37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包括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电池、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废机床、废硒鼓再制造等方面,带动了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去年全省利用废塑料12.6万吨,废旧轮胎12741万条,废旧电池、电子电器产品155.2万吨,废旧硒鼓404万个。”刘绪聪介绍,山东已经通过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累计约2000多万元,支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目前,全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已经达到1172家,一季度实现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15.23亿元,同比增长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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