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去年10月1日实施后,对包括轮胎在内的易损耗零部件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因为有了汽车“三包”,灌云县消费者李先生在新买汽车不到一个月一只轮胎就起鼓后,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得以换新。
去年年底,李先生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汽车,然而行驶不到一个月时间,一只轮胎在洗车时被发现表面鼓起了包。
轮胎起鼓,这可是涉及安全的问题,李先生立即找到汽车4S店要求更换。可对方却表示,轮胎属于易损耗零部件,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被扎了,原因很难说清楚,因此消费者得先掏钱做完鉴定才能下结论。
新买汽车轮胎起鼓居然还要消费者掏钱做鉴定,气愤的李先生将此事反映到当地工商部门。因为轮胎尚在质保期,接到投诉后,灌云县工商局根据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汽车“三包”有关规定对此进行调解,最终4S店同意为他免费更换一只新胎。
轮胎、灯泡等易损耗零部件不保修是汽车行业默认的“行规”,然而汽车“三包”的正式实施,已经打破了这一行规。
工商部门指出,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去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包括: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火花塞、制动摩擦片、离合器片、轮胎、制动液、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变速器油、液压(转向助力、悬架)油、蓄电池、遥控器电池、灯泡、雨刮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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