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国际贸易法庭就中方针对美国商务部输美轮胎反补贴调查进展提出的质疑做出回应,裁定认可美国商务部对于此案的调查结果。
此前,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敦促美商务部调查机构,对中方在部分输美充气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反补贴税问题上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在10月30日的裁定中,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法官简·雷斯塔尼(Jane A. Restani)认可了美国商务部的最新调查结果。
据悉,本案最早可追溯到2008年,当时由中国企业GPX国际轮胎公司提出,并在之后同其他几个案件合并审理,其中包括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橡胶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
在最近的这次判决中,雷斯塔尼法官否决了中国方面针对美国商务部重审结果提出的异议,同时认可了关于GPX分支机构参与资产交易以及有关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橡胶有限公司获得贷款免除等问题上的调查结果。
此次重审调查由美国商务部在今年4月中旬开始进行,起因缘于今年初的另一项裁决。
在此之前,国际贸易法庭曾做出裁定,认为在对非市场国家商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时,有可能发生重复计算的情况,并表示,这种情况应采取专门的方法来计算倾销差价。
然而在今年1月7日的一项裁决中,美国贸易法庭判定,2012年3月通过的一项新法律不违反美国宪法的相关条款。法官表示,尽管法律条文包含了关于解决重复计算问题的条款,但这些调整仅适用于该法律生效之后的案子,也就是说仅适用于2012年3月13日之后做出的裁定。
不过,这位法官当时也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反补贴税上的一些遗留问题,所以在今年1月份,她将本案发回美商务部进行复查。美国商务部在重申调查中解决了相关问题,这份最新认定结果于10月30日获得了法官的认可。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