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诉山东青岛劲科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产品外观侵权一案,日前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宣判,普利司通胜诉。
据了解,青岛劲科此前在其商品目录上登载了一款卡车/巴士用轮胎胎面花纹的轮胎,普利司通拥有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普利司通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向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当地法院经审理认定,青岛劲科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由于青岛劲科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并未对此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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