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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轮胎处置难回收体系亟待建

2013-01-10中国轮胎商务网

  核心提示

  轮胎的好坏关系着汽车行驶安全,车主对这一关键部件愈发重视。2009年私家车购买爆发式增长后,大批车辆也即将进入更换轮胎的阶段。面对更换下来的废旧轮胎,车主们发现身边并没有正规渠道进行回收,只得心存疑虑“忍痛”丢弃。

  然而,废旧轮胎也是资源,倘若能建立正规、完善的回收体系,不仅能使车主获得经济上的补助,更能促进橡胶资源循环使用。

  轮胎领域从业者普遍认为,即使没有出现扎伤、割裂的情况,普通家用汽车轮胎使用约5年或7万公里左右时也需要更换。因为随着风吹日晒和雨淋,橡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老化,继而影响轮胎的性能和安全。这就意味着,在汽车4S店、维修店、轮胎专卖店等地,每天将出现大量的废旧轮胎等待处置。

  这些废旧轮胎能用来做什么?它们价值几何?

  近半年来,记者深入走访了部分汽车轮胎生产及销售企业、橡胶制品循环利用及相关设备生产单位,以及我市部分车主、汽车贸易单位,私家车主在处置废旧轮胎时遇到的尴尬,充分折射出相关回收再利用体系的缺失。受访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能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建立并完善废旧轮胎回收体系,使其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我市一家汽修店门口摆满的废旧轮胎。记者

市一家汽修店门口摆满的废旧轮胎

  废胎回收遇尴尬 一文不值处处拒

  “本以为换下来的4条轮胎能卖点儿钱,没想到愿望落空了……”1月6日,家住我市团结东路的顾彦斌驾驶着他的爱车来到该车品牌4S店,更换的4条崭新轮胎一共花费了2720元。看着摆在一旁的旧轮胎,他向工作人员咨询是否回收,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这4条旧轮胎都不漏气,也没有明显的划伤,本想着每条至少能卖近百元,现在看来是‘一文不值’了。”顾彦斌说,4S店工作人员给他的解释是,废旧轮胎没有人收,想要的话自己带走,不想要就留在店里,最后4S店会找收废品的运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所有更换过轮胎的受访车主都有过类似的遭遇不论更换轮胎是在4S店还是在修理厂,亦或是品牌轮胎专卖店。

  “以前不收,现在也不收,收来了我们也没法处理……原来的修理厂后院,废旧轮胎堆得跟小山一样,并不是回收来的,而是顾客嫌麻烦不愿带走,时间长了形成很多卫生死角,让人很头疼。”在我市丰镐东路附近一家汽车维修服务店,一位30多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家车主在更换轮胎时通常都会4个轮子一起换,这样产生的费用就不是个小数字,因此他经常遇到车主咨询是否能将换下的废旧轮胎“折抵”购置新轮胎的款项。“有时也想帮车主减轻些经济负担,但我们也无能为力,找不到回收的人,该给他们‘折抵’多少钱?再说了,这么多废旧轮胎我们也没处可放……”

  如果说,汽车4S店、维修服务店并不专门从事轮胎领域工作,拒绝回收废旧轮胎尚能“说得过去”,但是,分布在我市大街小巷的众多品牌轮胎专卖店同样拒绝回收,难免让车主大惑不解。对此,这些专卖店给出的理由又是什么?

  “绝对不回收,一方面是我们没法处置,更重要的是,如果回收废旧轮胎,大家就会认为我们拿回去翻新了,以后即使是新货摆在架子上卖,也会被认为是‘问题产品’。”在我市城北一家大型汽车用品商城,某轮胎品牌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他们回收旧轮胎,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品牌的信任。

  去向成疑车主忧 小厂简单翻新卖

  然而,事实真的如店家所言废旧轮胎没人要吗?记者在对部分维修服务店的采访中找到了答案。

  “在我们这儿,废轮胎肯定不要,而对于旧轮胎,只要你自己愿意可以把它留下来,我们帮你代卖……”在我市唐兴路附近一家汽车维修服务店,一位自称丁丁的工作人员指着店内的一小堆旧轮胎说,这些都是之前顾客留下的,现在还没找到买主。记者观察发现,这些轮胎已被清洗干净,胎面上贴着纸条,上面醒目地标明了轮胎规格等信息。

  “其中不少都是九成新的,有些车主刚买新车便过来换上更高级别的轮胎,换下来的就放在这里让我们代卖。”丁丁指着其中一条轮胎说,这种型号的新轮胎一条800元左右,现在这条九成新的只卖550元,如果找到成色旧一些的会更便宜。

  在上述门店周边的其他汽车维修服务店,记者听到了废旧轮胎的另一去处炼油厂。

  “我们原则上不收(废旧轮胎),如果量大,而且都是这一品牌的,可以考虑回收,但价格不会高。”上述门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销售几种品牌的轮胎,其中只有一种品牌的轮胎可以回收,而且厂家指定了回收者,每条回收价20元左右。当问及回收者的具体信息时,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能给你说。”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他只透露了回收废旧轮胎的用途是炼柴油。

  姑且不论代卖的轮胎品质是否有保障,也不论被用作炼油的废旧轮胎回收价是否偏低单就数量而言,这些废旧轮胎只是其中的极少数,与之相比,大量废旧轮胎去向不明,引发了受访者的猜测和忧虑。“那么多废旧轮胎总不会凭空消失,它们会不会被送到小作坊进行翻新?”在三桥附近一家汽车销售店选购轿车的市民杜欣鑫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这种现象确曾存在,至于现在还有没有,我很难下定论。”在我市从事轮胎销售近20年的张伟(化名)告诉记者,一些废品回收站会把收来的废旧轮胎卖给“中间人”,只要轮胎侧壁没有损伤他们都要,后者将废旧轮胎运往翻新厂,其中不少厂子都是位于偏远区域的小作坊,“产品”大都流向一些规模较小的汽车修理店。

  “有的车主知道是翻新的,有的不知道,总之图便宜就买了,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很难保证……”张伟说,以前汽车轮胎型号较少,小作坊的“产品”通用性较强,现在型号多了,翻新后的轮胎不一定能遇到合适的买家。“这也是遏制这些小作坊的客观因素,但要打消车主的疑虑,就必须得给废旧轮胎找个合适的去处。”

  技术支持废变宝 回收利用创效益

  一边是车主卖废旧轮胎的希望落空,一边是商家嫌其难处置、盈利少拒绝回收。那么,数量庞大的废旧轮胎究竟是否具备变废为宝的价值?

  “这个在技术层面已经不是问题了。”国内一家废旧橡胶(轮胎)处理设备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内外相关技术在最近几年加快完善,利用常温破碎分离的设备,能将废旧轮胎加工成精细橡胶粉,并已开始规模化生产。“精细橡胶粉,可以作为天然橡胶替代品或添加料,一方面能缓解天然橡胶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这些胶粉可用于体育场跑道、高速公路、复合涂料等很多领域。”

  橡胶树在我国的分布领域较为狭窄,回收再利用橡胶制品,对于橡胶资源需求量持续增长的当下来说意义重大。

  记者采访了国内多家开展废旧橡胶(轮胎)处理业务的企业,得知胶粉的“细度”决定其性能和用途,颗粒越小,胶粉使用性能就越好,但成本也随之增长;颗粒越大,掺用或代用的效果也就越差。以中等“细度”的胶粉为例,由废旧橡胶(轮胎)处理而得的这些胶粉,上述商家的报价在每吨2200元至2600元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加工成胶粉,废旧轮胎的价值约为每公斤2.4元。扣除设备、人工等成本,其在回收环节的价格应在每公斤2.4元以内。

  另外,记者从一家国际品牌轮胎生产企业了解到,厂家在处置废旧轮胎时主要有3个途径,一是材料再利用,比如道路铺装材料(弹性铺装、沥青橡胶),二是热量再利用,比如作为自己工厂的发电用料,或水泥、造纸工厂的燃料,三是再利用,也就是翻新轮胎,但大都限用于卡车等大型车辆。

  “目前,我们公司在国内还没有涉及轮胎翻新业务,所有销售的轮胎都是全新的产品。”上述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翻新轮胎在工艺等方面要求较高,而且品质、性能较难控制。比如在源头环节,收来的废旧轮胎不仅型号各异,而且对于其属于“废”还是“旧”难以鉴别。“如果胎体被破坏则为废轮胎,不具备翻新的条件,这必须通过特制设备的‘全息化’检测,设备先期投入比较高,综合考虑翻新成本、产品售价等因素,推广起来有一定难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废旧轮胎的正规再利用途径中,翻新轮胎的要求和难度较高,较之而言,通过破碎实现橡胶再利用的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利润也较为可观,国内一家废旧橡胶处理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经济效益分析表显示,采取此方式处置废旧轮胎,预计投资回收期约为两年,生产过程中不仅能够得到橡胶,还能得到钢丝和纤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较高。

  没有渠道成桎梏 完善补贴促循环

  “这些橡胶粉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现在不对外销售了。”华东地区一家橡胶循环利用企业的负责人说,废旧轮胎的供应不足,导致他们公司生产源头吃紧。“不是所有废旧轮胎拿来都能用,需要有个分筛环节,现在没有正规的回收渠道,这也成为行业发展的桎梏……”

  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其中明确规定新建轮胎翻新加工企业要有较为稳定的旧轮胎供应渠道。同时,还对生产经营规模、工艺装备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从记者采访的情况不难看出,上述实施不久的规定,在促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供应渠道的建立方面并没有明显成效。

  “一边是需要出售废旧轮胎的车主,另一边是以此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建立二者之间的渠道将能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完善补贴机制是促进上述渠道建立的关键。据了解,美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通过立法推动国内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并对废旧轮胎的处理实行政府补贴,废旧轮胎回收率从1990年的11%上升到2003年的80%。

  “另外,轮胎厂商、汽车4S店等也应有义务回收废旧轮胎。”张宝通说,这些企业都有完整的销售和客服体系,服务对象也较为具体,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经济补贴等方式,建立废旧轮胎责任延伸制度,让这些体系开展回收业务,这样做比重新建立回收体系更加便捷,可行性也更强。

  其实,上述方式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例如,芬兰等国家出台了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法案,规定轮胎生产和销售厂商有义务回收轮胎,必须将用户更换下来的废旧轮胎送到指定的工厂进行再生利用,有的还将其作为燃料用以发电,部分国家如今的废旧轮胎回收率已达90%以上。

  然而,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完善。以法国为例,2002年底法国颁布了一项强制回收废旧轮胎的法规,要求境内的轮胎生产与销售商每年投放市场多少吨新轮胎,次年必须回收吨数相等的旧轮胎,回收费用全部由生产和销售商承担,但这笔费用可打入轮胎售价。随后,法国10多家轮胎生产和销售商正式启动旧轮胎回收再利用“一条龙”服务,通过与100多家环保企业合作,组织协调旧轮胎的回收、分类及循环利用等。

  废旧轮胎再利用 相关政策望推出

  国内废旧橡胶(轮胎)再利用领域的企业普遍反映,目前能够获得的优惠政策较为有限,主要是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目录》规定,以废、旧轮胎为主要原料,生产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的翻新轮胎和胶粉,取得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需要建立相应的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涉及厂家、商家、消费者等环节……”一位在轮胎循环利用领域从业多年的人士说,轮胎从设计到制造再到使用,“可回收”的理念都应贯穿其中,而且车主在驾车时也要杜绝超速、超载,根据使用要求及时更换轮胎,不能使用过度,否则超过磨损极限就失去翻新或再利用的价值。据了解,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国家层面政策研讨会上,有橡胶工业领域专家建议,设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并建议开展对轮胎生产、销售、使用者的责任延伸制试点。

  另外,不少受访车主担心废旧轮胎再利用会带来安全隐患。对此,工信部发布的上述两项《准入条件》已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譬如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轿车翻新轮胎》等相关标准,对翻新后的轮胎应进行充气高压检查,以确保出厂质量;企业应建立可追溯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档案,同时还应制定翻新轮胎产品“三包”规定;待相关条件具备后,适时考虑实行翻新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这也意味着,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不仅被越来越多的领域关注,而且其回收体系及相关政策也在逐渐推出。

来源:西安日报打 印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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