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机制”是一种通过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风险承担,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在国外,股权激励制度被视为公司送给经理人的“金手铐”,这一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国内上市公司普遍采用“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的工具。巨轮股份董事会于2011年8月29日以“限制性股票”推出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公司本次采用定向增发模式,根据期初确定的业绩目标,以不低于二级市场上50%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需要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2011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向公司19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1,4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791万股的3.69%,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99元/股,授予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7.98元的50%确定。
对于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须在公司业绩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申请标的股票解锁:(1)以2010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2)2011年、2012 年、2013 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5%;8%;8.5%;(3)解锁期上一年度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获授限制性股票锁定期1年,解锁期3年,3次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和30%。从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设计来看,要大大高于公司前三年的平均环比增长水平,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是公司继续做大做强的决心的体现。同时,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将管理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深远且积极的影响。
公司治理就是一个激励机制。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说过一句话:“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通过权力和责任的分配,使得你干了坏事承担责任,干了好事得到收益,这样你才有积极性。”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已经顺利启动和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择机向公司中层干部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推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努力实现股东和员工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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