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印度使馆经商处30日从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获悉,该局8月26日发布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公共汽车和卡车斜纹轮胎(Bias Tyres for Bus and Lorries/Trucks)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延长中国企业反倾销征税期,并将反倾销税率修改为2.87美元/公斤。
终裁中,由于没有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局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认可原审中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中国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做法,从而计算出中国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116.67%。
同时,通过对销售数量、市场份额、利润率、现金流、投资回报等因素的考量,反倾销局认定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且目前征收的反倾销税不足以抵消这种损害。最终,反倾销局将中国出口产品最低限价修改为1.64美元/吨。
终裁表示,各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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