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2日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2010年第113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
据悉,巨轮模具拟发行可转债35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合计募集资金3.5亿元,拟投入两个扩产项目。
此次募集资金中的1.97亿元拟投入大型工程车轮胎及特种轮胎模具扩产项目,1.48亿元拟投入高精度液压式轮胎硫化机扩产项目,两个项目合计投资3.45亿元。公司称,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此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区间为0.5%-3.0%,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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