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质疑:换个灯泡也要材料管理费?
宋先生开车已经好几年了。前几天,他开车去4S店换了个前大灯的灯泡。没想到,看到4S店向他出示的费用清单后,他很疑惑。
4S店给他的清单上,除了50块钱的大灯材料费,还有5块钱的材料管理费。因为这是第一次被收取材料管理费,他就询问这笔钱是什么意思?
工作人员解释说,这笔钱是材料管理费,是按照规定收取的,收费标准是材料费的10%。因为这次维修的材料费是50元,所以材料管理费应收取5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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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块钱虽然不多,可宋先生还是刨根问底:这是根据什么规定收的?为什么以前在其他地方修车都没有交过这笔钱?
宋先生说,4S店工作人员后来向他解释,这笔钱是根据浙江省的一个规定收取的,主要是用于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环节,一般配件如果是在市内采购的就收取材料费的5%,在市外采购的按照10%收取。
尽管如此,宋先生仍然有很多质疑。记者上网查询发现,在很多汽车论坛里,对材料管理费的质疑相当多。
业内人士:材料管理费是有收费依据的
4S店收取材料管理费到底有何依据?记者首先咨询了一家东风本田4S店的售后服务经理。
杭州金瑞4S店的服务经理高音杰说,关于材料管理费,行业里面确实是有一个规定的,是根据材料的采购地点(一般都是从厂家采购)和采购地点的距离,在材料原价的基础上按5%-30%的比例加收的,杭州本地因为整车企业较少,所以大多数配件都是从位于外省的汽车厂家采购的,因此本市的汽车维修行业一般在执行的收费标准都是10%-15%,“如果材料是从北京发过来的,收10%的管理费其实还算是低的。”
他介绍,正常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在4S店做了维修保养后,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材料管理费、辅料费等,其中材料费和工时费都是必收项目,材料费是厂家定的,工时费的收费标准是由企业向地方物价部门备案过的,辅料费则是汽车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如润滑油等辅料的费用,一般各家4S店现在都没有收取辅料费了。
管理部门:这笔收费确实不违法
随后,记者采访了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4S店收取客户材料管理费确实是有依据的。
他说,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交通厅1999年制定的《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2000年刊印),经销商是有权收取这笔费用的。“其中有一项规定: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这项‘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材料服务费也就是现在说的材料管理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该人士表示,材料管理费与汽车是否在保修期内没有关系,只要汽车发生了维修、保养,4S店都可以收取这笔费用。
不过,他也指出,由于这项收费只属于建议性收费,所以目前杭州有很多企业为了吸引客户,实际上并没有收取。
一位业内人士也给记者解释了材料管理费的来由:汽修企业把材料采购进来,要放在仓库里储存,还要有人员管理。有的材料是汽修企业专门为车主采购的,采购的材料按照原价销售给车主,但材料运输、仓储和维修中损耗的利润和费用就是材料服务费的出处。这项费用和其他收费一样,是用来冲抵维修站的支出成本,保证维修站有合理利润的收费项目。
如果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说法,材料管理费应该是在原价基础上加收,但哪一家4S店敢承认卖给车主的材料是原价?
行业现状:过半4S店已不再为这笔钱单独立项
虽然包括主管部门和业内人士都表示,4S店收取材料管理费是有依据的,但记者在调查中得知,目前杭州有过半的4S店已不再为管理费单独立项了。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还是收取材料管理费的,”昨天晚上,一家4S店的服务总监陈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有部分家用车的4S店为了吸引客户,针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会免收材料管理费,但也有不少4S店还是会收。”
据了解,即使是同一家4S店,对待不同品牌的车型,采用的也是不同的收费规定。如一汽-大众的一家4S店就表示,该店对一汽-大众品牌的车型是不收取材料管理费的,对其他品牌的车型则要收取。
记者在调查时还发现,很多4S店的售后工作人员都解释不清这项收费的理由,有的只是含糊地说这是国家规定的,有的说这是配件采购、运输、储藏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还有的说这是代行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或许正是因为4S店工作人员的解释五花八门,才让消费者对这项收费的正当性愈加质疑。
据一位业内人士总结,其实收不收材料管理费,现在都取决于4S店自己,一般竞争特别激烈的品牌,4S店可能会不收这笔费用。记者还了解到,材料管理费有两种收法,一种是单独立项收取,另外一种就是把管理费加到材料费上。后一种属于行业潜规则。
记者手记
兜了一圈,记者终于查到了材料管理费的收费依据,但仍然觉得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为什么汽车配件就要收取材料管理费?是汽车配件和其他商品有什么不一样,还是4S店这种经营形式有什么特殊性?为什么有的4S店早就不收了,而有的4S店还在收这笔钱?
都在说要与时俱进,从1999年制定《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距今已有11年的时间,在这11年间,浙江经济迅速发展,汽车普及率大幅度提高,相关部门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地调整汽车行业收费规定?
正如宋先生所质疑的那样:工时费和材料费,消费者很容易理解,但材料管理费很可能是重复收费,材料运输、仓储、管理的成本本来就应该由经销商承担,摊到消费者身上过于牵强。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新车出售也应该有一笔“车辆管理费”,因为它同样产生了运输、仓储、管理的成本。同样,我们去超市购物,超市是不是也可以用这个理由来收取一笔商品管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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