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平市工商局在高平市龙渠村一废品收购站内查获7只型号不一、大小不等的翻新轮胎。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收购站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及方式是废品收购,销售新轮胎属超范围经营。经进一步询问当事人得知,这些新轮胎均为经过加工翻新的轮胎,是一个浙江人从河南省新密市拉过来,让其代销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