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末,我国出口阿根廷的主要轮胎企业在北京明确表示,将以轮胎行业的名义进行无损害抗辩,同时各企业还将进行单独应诉,双管齐下以争取最好的结果。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介绍,2008年以来,巴西和阿根廷对我国反倾销案件激增,2008年年初至今对我国新发起反倾销案件32起,商务部对此十分关注。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副秘书长谈玉坤说,虽然在2008年7月至2009年11月的调查期内,出口阿根廷的涉案产品金额只有2897.59 万美元,但阿根廷和巴西等南美地区共同体成员国的市场关联度非常大,一个国家施行反倾销措施,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现在,南共体国家发展很快,不应因现在出口数量不多而放弃应诉。
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樊飞华介绍,反倾销应诉有两条途径。一种是以行业名义进行无损害及因果关系的抗辩,另一种是企业单独的无倾销抗辩。无损害抗辩如能获胜,则对所有中国轮胎企业都不会征收反倾销税,是最好的结果。无损害抗辩若没能获得成功,进行单独无倾销抗辩的企业还有获得单独税率的可能。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许友名说,南非反倾销以行业名义进行无损害抗辩,获得了对轮胎行业不征收任何反倾销税的最佳结果。之后巴西、印度反倾销案件中,虽然行业无损害抗辩没能成功,但因进行了单独无倾销抗辩,基本都获得了最低的单独税率。
为此,商协会、律师等均表示,希望企业能采取单独无倾销抗辩和行业无损害及因果关系抗辩的“两条腿走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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