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会按照油耗来制定新的鼓励政策,这对于技术先进的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
“国家早该这么做了!”在得知工信部将会按照油耗来制定鼓励政策时,广汽本田执行副总姚一鸣激动地表示。
这个消息对于以节能减排发动机技术见长的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而对于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来说,则有可能引发新一轮洗牌。因为越是领先的企业将越会得到鼓励,落后的企业将获得惩罚。
来自工信部的消息,《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近日已获通过,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启动了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挂钩的财税政策的研究。这意味着低油耗乘用车有望获得财税优惠,而高油耗乘用车则将被征收重税。
同时,工信部还透露,今年年初出台的1.6L以下购置税优惠政策不再延期,将于2009年12月31日结束。但是工信部会制定新的鼓励政策,这一政策预计年底出台。据透露,新的鼓励政策将很有可能与油耗挂钩。
新标准将出台
据了解,此次通过的标准草案主要内容是:对达到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纳税人执行标准的纳税税率;对优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按等级调减纳税税率;对低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按等级提高纳税税率。另一方面,将建立与车辆燃料经济性能挂钩的惩罚性特别目的税:对不达标车辆给予惩罚性的税收,在缴纳了相应罚款后准予生产和进口以及上牌和注册使用。
可以看出,建立这一税收的目的相当于变相遏制排放不达标、技术跟不上的产品生产趋势,这也看出政府节能减排的决心。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这种目的税,是为了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很好地解决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与市场需求之间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
不仅如此,工信部还对油耗标识有了新的规定。日前,工信部出台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3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消费者可以根据购车后的预期使用情况参照相应的燃料消耗量选择车辆。
目前汽车厂家所公布的产品理论油耗,都是在特定的速度、路况等条件下测量出来的结果,与实际油耗有一定的差距,此次工信部敲定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的实施时间与标示办法,为汽车工业的节能减排起到政策导向作用。而3种工况下的不同油耗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的真实性与权威性也得到保障。
工信部装备司在对《规定》的解读中表示,作为汽车产品节能管理的重要内容,《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是建立汽车节能长效管理机制的必要措施。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的建立,将向消费者提供燃料消耗量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节能汽车,促使汽车制造商开发更加节能的车辆,推动汽车节能技术发展进步,对加快我国汽车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发挥重要作用。
种种迹象表明,从明年1月1日开始,能耗新政不但有利于促进汽车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还能遏制目前行业内在油耗问题上普遍存在的“舞弊”行为。
油耗成主角
对于企业来说,现在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要按照规定标明油耗,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明年的鼓励政策很可能由产品的油耗说了算。
企业如何适应新标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成为当前一个紧迫的问题。
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政策将在年底功成身退。工信部正在酝酿替代该措施的新政策,节能环保车及新能源汽车将享受购置税优惠政策,预计新政策最早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出台。
据媒体报道,工信部已在做前期准备,具体分三步走。目前已完成第一步,即了解国内乘用车排放水平、油耗水平,以制定节能环保的门槛。8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布《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第二步,工信部将出台《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最后,在决定汽车购置税如何减免或延续、如何将税收和鼓励新能源汽车政策相结合后,工信部将最早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正式出台并执行新的财税补贴政策。
据悉,在新政策中,购买节能环保车及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将享受购置税优惠政策。节能环保车的评定标准包括排量、油耗等。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工信部更倾向于引导小排量、低能耗的产品消费。
可以看到油耗已经成为了一个关键角色。姚一鸣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发展新能源是今后的方向,企业肯定是要努力研发,但是在现阶段也要提高发动机的燃油效率,因此参考油耗制定鼓励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新标准和鼓励政策会对企业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对于广本这样的企业固然是利好,但是对其他一些企业来说就未必如此了。
环保也不再是一句口号,随着油耗新标准和鼓励政策的出台,一些企业将因为环保而得到实惠,而技术落后的企业则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甚至有竞争出局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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