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玲珑集团被山东省企业信誉评价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联合认定为“企业信誉AAA级”。
此次企业信誉AAA级认定采取企业申请、省级审查的程序,由山东省企业信誉评价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按照国际惯例,依照有关标准及工作程序对企业的信誉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而取得的,有效期2年,每两年复审一次。
近年来,玲珑集团注重服务的诚信理念,恪守诚信经营道德规范,把维护消费者利益贯穿在公司经营始终,倡导诚信文化,提出“做事先做人”的理念,坚持有诺必践。企业信誉AAA级认定,表明了公司诚信经营信誉度的进一步提高,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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