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其中,提高再生橡胶出口退税率在清单中的第40章,显示商品代码:4003000000,商品名称:初级形状或板、片、带状再生橡胶,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从2009年4月1日起再生橡胶出口退税由原来的5%提高到13%,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轮胎商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