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政府推出一系列汽车轮胎产业政策:汽车产业政策、轮胎工业产业政策、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燃油消费税政策等,积极发展汽车轮胎产业,各产业政策要点归纳如下:
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私人消费。在2010年前使中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
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宏观紧缩政策,通过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淘汰一批无技术、无资金、无市场的轮胎企业;
鼓励汽车轮胎回收技术,2010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
国家将推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选择其品牌销售商或特约维修店进行旧零部件的翻新、再制造等业务;
国家引导、支持企业技术进步,支持子午胎发展,限制斜交胎扩大规模。2006年4月1日起实行的新消费税政策,将斜交轮胎的税率由10%下调到3%,而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
调整大吨位货车公路费,增加载重胎的市场需求;
支持轮胎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鼓励轮胎工业的配套行业发展,创造轮胎工业发展的支撑条件;
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定轮胎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原材料消耗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轮胎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制度;
加快轮胎产品召回制度和相关标准的制订,尽快实施轮胎产品召回制度;
轮胎认证、检测机构要对认证、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对内资、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新建或扩建轮胎项目实行备案及核准制度,对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技术能力和产品等作出相应要求,提高准入门槛;
规范轮胎出口市场,建立出口价格预警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口废旧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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