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以下简称普利司通)和东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洋橡胶)于5月16日就业务合作和资本合作等问题达成基本意向书,并开始进行业务合作相关协议,特公告如下:
1. 业务·资本合作的目的
近年来,世界轮胎以及橡胶工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其中包括高性能产品与价格低廉的通用型产品的两极化需求构造变化、以低价为武器的新兴势力扩张的竞争构造变化以及世界范围内原材料价格高涨带来的收益构造变化等。
在这种环境下,两家公司决定进行业务和资本合作,有效利用各自擅长的领域和经营资源来创造新的协同作用效果,提高两家公司的企业价值。
2. 业务合作内容
具体的业务合作内容,今后两家会就设置的不同领域的项目进行协商决定。但为了早日建立项目团队以达到业务效率,提高协同作用效果,双方已开始就以下领域进行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要点预计在今年秋季完成。
(1) 制造技术开发
计划研究包括新工艺方法,机械设备的开发、采购在内的更为先进的制造技术。
(2) 原材料、资材、设备采购
计划灵活运用两家公司的供给、采购能力,探讨更具竞争力的采购方法。
(3) 相互生产委托
计划通过相互委托生产产品,实现生产方面的规模利益;物流方面,发挥长处、利用生产余力等问题。
(4) 物流体制
计划探讨全球范围内的物流协助。
(5) 轮胎以外的事业
两家公司在轮胎以外也拥有的共通事业,计划根据各自开展的事业探讨具体合作的可能性。
3. 资本合作内容
业务合作协议的基础必然需要两家公司建立稳定且相互信任的关系,基于此,双方决定进行资本方面的合作。
关于资本合作内容,东洋橡胶以普通股形式向第三方增发2千万新股(占向第三方定向增发后的8.72%),所有股份面向普利司通增发,而普利司通接受这些新股。同时,普利司通拿出现有股份的普通股390万股(占已发行股票的0.48%),向东洋橡胶进行第三方分配,东洋轮胎全部接受。
同时,从禁止垄断法以及遵守海外同种法令的观点出发,有必要在和相关当局商谈申报等情况下,在对应的结果、资本合作内容和时期等方面,经过两家公司协商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
4.公司概要
(1)公司名 |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 |
东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
(2)主要事业内容 |
进行轮胎等的制造和销售、关联产品的销售以及汽车维修的轮胎部门。进行化工品、运动用品、自行车等制造和销售的非轮胎部门 |
汽车轮胎、工业用橡胶·塑料制品、软性·硬性聚氧酯制品、防水卷材、汽车用防震橡胶、车座海绵芯子的制造和销售 |
(3)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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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部所在地 |
东京都中央区京桥一丁目10番1号 |
大阪府大阪市西区江户堀1丁目17番18号 |
(5)代表人 |
代表取缔役社长 荒川诏四 |
代表取缔役社长 中仓健二 |
(6)注册资金 |
1263亿5千4百万日元 |
239亿7千4百万日元 |
(7)会计结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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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员工人数(集团) |
133,752人 |
7,248人 |
(9)公司间关系 |
非资本关系,非私人关系。交易关系方面,东洋轮胎委托普利司通制造提供轮胎内胎和垫带(年交易额约1300万日元)。同时,相关当事人与此事无关。 |
5. 日程
2008年5月16日取缔役会决议
2008年5月16日业务合作以及资本合作相关基本意向书签订
2008年10月16日 资本支付日期
6. 今后预想
由此业务·资本合作对本年度业绩带来的影响,对于合并和单独报表而言都比较轻微。而从中长期角度来看,会促进两社业绩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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